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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昆山高新区“凯迪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量:7764   时间:2023-12-28
昆山高新区“凯迪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昆山高区“凯迪城小区”
二、招标项目概况:昆山高新区凯迪城小区位于前进西路与虹桥路交界处,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建筑类型为:高层普通住宅、高层公寓楼、商铺已全部开发完成。
三、招标单位:昆山高新区凯迪城小区第二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四、招标范围:昆山高新区“凯迪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告之日2024年01月05日午四点
2.地点:昆山市前进西路中茵世茂写字楼12楼1211室
六、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最近四年在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为A级或B级的物业服务企业。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不良业绩信息记录、无严重行政处罚或失信记录,没有欺诈、违约、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4)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中列入黑榜项目的企业,从黑榜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管理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未解除安全隐患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合同备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管理实绩要求有:在昆山范围内具有住宅小区管理项目单项住宅不小于20万㎡的不少于2个(含2个),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住宅小区管理项目单项住宅不小于20万㎡不少于3个(含3个)。

(6)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

(7)企业年营业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最近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8)其他:小区项目经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物业管理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以上;

(9)曾在本项目管理过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法人股东等实际控制参股或者控股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要求:
1.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按《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综合四级标准执行
2.物业费(含代收代)最高标准:高层普通住宅1.6元/平方米/月(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为0.95 /平方米/月,代收代缴费0.65/平方米/月);高层公寓楼1.6元/平方米/月(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为0.95 /平方米/月,代收代缴费0.65 /平方米/月);商铺1.5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逾期不交纳自逾期之日每日按应交费用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通过优惠活动鼓励业主预交物业服务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物业企业需将上述物业费在测算时拆分为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交费,如代收代交费用不足支付实际产生费用,由物业企业自行承担,不得向业主另行收费。
3.装修垃圾清运费,参照昆山市政府相关文件指导价收取。
4.停车费收费标准:
地下车库汽车车位费200元/位/月(包含租金150元+停放管理费50元);业主共有室外车位停放费120元/位/月;业主已购买的地下车库车位产权的停放管理费50元/位/月;进入小区临时停车的车辆,参考昆山市政府指导价临时停车标准收费:一小时内免费,超一小时二十四小时内(含24小时)5元/次,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按时按次累计收费。小区外围经营性停车费按现有的《凯迪城小区停车管理规定》收取。
5.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形式为包干制。
6.招标人提供300-500平方米物业用房给物业服务企业免费使用,其余物业用房除物管会办公用房外由第二届物管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和经营。物业服务企业经第二届物管会同意后可以出租闲置物业用房,所得收益列入公共收益,30%归物业服务企业,70%归全体业主,存入第二届物管会专用账户。物业服务企业出租物业用房应当开具发票,税金由物业企业承担。
7.小区公共收益分配:
1)小区地下车库汽车车位收费,50元/位/月停放管理费归物业服务企业,150元/位/月租金归车位权利人;小区地面汽车车位停放费、小区外围经营性停车费和小区内临时停车费收入三七分成,70%归全体业主所有,存入物管会专用账户,30%归物业服务企业,补贴物业服务企业各项管理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以上停车费均应当开具正规发票,税金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2)小区广告、摊位、快递柜、充电设施、电信铁塔、自动洗车等经营性收入三七分成,70%归全体业主所有,存入物管会专用账户,30%归物业服务企业,补贴物业服务企业各项管理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以上经营性收入的费用均应当开具正规发票,税金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3)小区所有公共收益资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季度的季度考核完成后10日内将上一季度的公共收益分成转入物管会专用账户。
4)物业服务企业每月收取的停车费、广告、摊位、快递柜、充电设施、电信铁塔、自动洗车等经营性收入,应当在次月的20号前将收费明细和收费凭证报物管会审核确认。
公共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所有,第二届物管会代为管理,第二届物管会设专用账户。公共收益主要用于小区文体建设和维修资金不能及时使用时,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大修或更新改造。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每半年公示一次。
8. 第二届物管会选定的中标侯选人应当在中标公示期满一周内缴纳20万元保证金和10万元考核金到物管会指定专用帐户,第二届物管会在收到保证金和考核金后开具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侯选人未在上述期间交纳保证金和考核金,视作自动放弃履约,按开标时得分名次递补。
1)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缴纳20万元保证金。如设施设备等在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入场承接查验时表明正常使用或未记录有异常、故障,在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合约期满撤场或者在合约期间因为其他原因撤场时的承接查验中记录为有故障、损坏、非正常使用的,则上述保证金将用于各项设施设备等的维修或赔偿费用,维修或赔偿后费用如有多余则退还物业服务企业,如费用不足,物业服务企业应另行补足费用。
2)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缴纳10万元考核金到物管会账户上,第二届物管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时,同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考核协议并设定一定的考核处罚标准。考核以季度为周期,考核总分为100分,当季度物业服务考核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考核金不予扣罚, 低于90分以下的按每低1分扣罚1000元人民币。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第二届物管会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期限内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第二届物管会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第三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物业服务企业考核金中扣除。考核金低于10万元时,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收到第二届物管会考核扣罚通知后30日内补足,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补足考核金的视为根本性违约,第二届物管会有权发起解聘物业重新选聘新物业的相关程序,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考核金不予退还。具体考核细则由第二届物管会按本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另行制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附件。
3)合同期内,本小区物业管理在昆山各级政府的各项公开检查或评比中,受到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考核金1000元;列入物业管理质量黑榜的扣考核金5000元;物业企业无故未及时进行公共收入分配结算、转账的,或者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有虚报公共收入(支出)的,每次扣考核金2000元。该处罚扣款,由第二届物管会进行日常统计和核实确认,罚款在季度考核扣款时一并处理。
4)合同期内,如物业服务企业连续3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根本性违约,第二届物管会有权终止合同,物业服务企业需无条件办理移交、退场手续,由第二届物管会按此选聘方案重新选聘新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为本项目已投入或使用的费用、设施设备等维护或其它各项支出、损失等向物管会或业主索赔,第二届物管会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须作任何赔偿。
9.物业专业工作人员(维修电工、项目经理等)需持证上岗。
10.物业服务企业聘用的秩序维护人员(包括门卫、警卫、巡逻人员等)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凡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再次聘用)。物业服务企业本项目所有员工名单在入驻前报第二届物管会备案,期间如发生人员调动的,及时报备第二届物管会。第二届物管会随时进行查证,物业服务业须积极配合。
11.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承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单独委派,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在管期间未经第二届物管会同意不得随意调动。
12.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承诺本项目由中标公司直接管理服务,合同期内不得将项目整体转包或发包或让其他公司挂靠管理,电梯和消防等特种设施设备必须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
13.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前期征询费用、招标代理费用以及承接查验费用。此项费用由第三方公司在招标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投标保证金中收取。
14、物业服务企业需每季度向第二届物管会提交工作计划及上季度工作报告。第二届物管会按季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评分,每季度的考核结果出具后7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第二届物管会按上述第7项、第8项和具体考核细则约定的标准结算公共收益分成,物业服务企业须在双方结算确认后7日内将公共收益分成支付到物管会专用账户。
15.中标物业企业在进驻本小区半年内完成以下序号(1)至序号(3)事项,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全部承担。
1)将小区的智能道闸系统升级成具有手机下载道闸软件的功能;
2)对小区腐烂破损的景观道木条进行修复;
(3)对小区篮球场进行整体改造。
另外,本小区内监控系统存在损坏和缺失;消防系统的电系统、水系统和联动系统存在部分故障; 小区电梯存在配件劳损情况;小区内部分路面出现破损和隆起。中标物业公司进驻后,需针对上述小区存在的实际情况,六个月内制定好详细的维修计划,并提交物管会进行审核,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维修或更新,如果需要动用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的项目,需向物管会提交申请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二届物管会在中标物业公司进驻后第七个月对其上述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如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定时间完成上述相关工作,第二届物管会退还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的一半履约保证金合计10万元,只扣留10万元保证金和10万元考核金。如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和内容完成工作,第二届物管会有权扣留全部保证金,自行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维修和作业,相关费用从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物业服务另行支付。
16.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以上各项条款的视作自动放弃该小区的物业管理,第二届物管会有权按照此选聘方案重新选聘新物业,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已支付使用的各项费用将不再退还。
17.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生效至约定的合同期限为三年,自签约之日起生效,中标物业企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期限自实际交接之日起算。
18、本次招标的内容、要求等以形成书面文字的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述及的自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等,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19、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件),潜在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0、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负有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等各项义务。
八、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
各申请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所具备条件的凭证送昆山市前进西路中茵世茂写字楼12楼1211室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公开招标方式及入围标准:第二届物管会委托昆山市优宸万家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实施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开招标工作,招标过程中的费用由昆山市优宸万家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第二届物管会负责招标工作的监督和审核报名单位超过5家的,第二届物管会组织物管成员、楼道长以及热心业主(自愿报名)对报名的物业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参加实地考察的物管成员和楼道长及热心业主根据实地考察结果进行评分并在小区公示,平均分前5名者入围参加评标。报名不足5家直接入围。报名时如果合格的投标人低于3家的第二届物管会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再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二次报名时合格的投标人仍低于3家的,参照相关条例,第二届物管会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可以通过协议方式选聘物业企业,确定中标单位。当合格报名人数达到3家及以上,但在开标时因为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响应而造成合格的投标人未达到3家的,第二届物管会依法重新招标。
3.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0天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扣除前期征询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承接查验费用后退还余额。
4.评标委员会为5人组成,由物管会从昆山市物业协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4人,物管会推选代表1 人。监督人由物管会从物管会中推举产生2人,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1人,社区1人。
5.评分标准为:商务标40分、技术标45分、答疑分10分、附加分。
附加分:
1)第二届物管会对入围单位的在管项目进行考察,可以给考察优秀的投标人加2分附加分,仅限一家
2)当年度及上年度获得昆山物业服务质量红榜项目的加1分;
3)近三年内获得“昆山市示范”项目的加1分,获得“苏州市示范”项目的加1.5分,获得“省示范”项目的加2分(上述加分分值按最高分计取,分值不累加)。
6.中标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第二届物管会选择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届物管会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合格的入围单位法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根据第二届物管会的通知到昆山市优宸万家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需缴纳报名费500元后领取招标文件
8.已获取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因故不参加投标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简历;
4.提供在管物业管理项目证明
5.信用等级证明
6.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格式附后),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视作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十、外地企业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投标资料均需总公司名义。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昆山高新区凯迪城小区第二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62652006

     徐女士 联系电话:15962651255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单位:昆山市优宸万家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512-57361700


昆山高新区凯迪城小区第二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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