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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招投标

【公开招标】昆山市开发区“东方丽池”项目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点击量:721   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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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开发区“东方丽池”项目物业管理
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项目名称:昆山市开发区东方丽池
二、招标项目概况:昆山开发区东方丽池小区位于昆山市玉山镇庆丰西路298号,建筑类型为高层住宅、公寓、商业,已全部开发完成可收费面积总计为82640.65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54046.83平方米公寓20854.43平方米,商业7739.39平方米。
三、招标单位:昆山市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李箕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招标内容:昆山市开发区“东方丽池”物业管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16日至2023111日中午12点前
2.地点:苏州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萧林西路2190号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三楼)。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1.入围物业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131000-1600地点为:苏州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萧林西路2190号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三楼)
2.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交纳300元材料费
七、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驻项目人员要求:拟任小区经理有(5)年以上管理经验,大专学历及以上,有昆山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及以上,年龄45岁以下。拟派驻的高压电工年龄55岁以下,持高压电工证书。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未处理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中列入黑榜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从黑榜公布之日起1年内不得报名参与投标。
4.管理实绩要求有:合同期内服务的单项住宅小区项目8万平方米以上。
5.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时,本年度在昆山全市二级市场范围内已二度得标的公司不得再进行申报。
6.曾在本项目管理过的物业服务人或法人股东等实际控制参股或者控股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申请人工商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八、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要求:
1.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参照《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02》(以下简称《省标》)综合五级执行。
2.物业费最高标准: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1.0元/月·平方米,代收代缴0.5元/月·平方米;公寓公共服务费1.9元/月·平方米,代收代缴0.9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费(含代收代缴)1.2元/月·平方米。
3.停车费部分:地下车位租赁费用标准为200元/月/辆(包含物业管理服务费40元/月/辆),地面车位为先到先停,按照5元/天/辆标准收费。
4.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形式为包干制。
5.小区设立公共账户,由社区代行管理(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后该账户交于业委会或物管会管理)。小区公共收入按70%与30%分成,70%存入公共账户,归全体业主所有,该部份收入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物业服务等级提升补贴等。30%归物业服务人,补贴物业服务人各项管理费用。公共收入每季度结算一次,物业服务人应于次月10日前将属于全体业主的收入转存入小区公共账户
6.中标物业服务人应负责小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零星维护、维修。涉及重大维修或改造等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物业服务人报社区申请维修资金(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前)。
7.中标物业服务人须将以下款项打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上,如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一周内未支付上述款项,视作自动放弃履约,按开标时得分名次递补。
1)物业服务人须缴纳5万元保证金,如设施设备等在后期承接查验时记录为有故障、损坏属非正常使用或物业服务人维护保养不力造成的,则上述保证金将用于各项设施设备等的维修或赔偿费用,维修或赔偿后费用如有多余则退还物业服务人,如费用不足,物业服务人应承担并补足费用。
2)物业服务人须缴纳5万元考核金到小区公共账户上,并确保每年一月底前账户上考核金满5万元。社区根据开标结果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合同时,同时与物业服务人签订考核协议,合同期内,考核检查采用百分制,分为4级:优(95分-100分)、良(85分-94分)、一般(75分-84分)、较差(74分及以下);优奖励2000元、良奖励1000元、一般不奖不罚、较差处罚2000元。奖励从公共收入中支出,处罚从考核金中扣除。该项考核由社区随机抽取每栋楼2名业主共同参与评分。
8.物业服务内容特别提示:
1)小区监控室目前处于瘫痪状态,中标物业服务人在入驻小区两个月内需对监控系统(含监控室)提出改造方案,方案经业主表决通过后实施,资金由中标物业服务人先行垫付,后期由公共收入进行偿还。
2)小区现公共路灯照明偏暗,需提高亮度,更换灯泡,费用由中标物业服务人出资。
3)南门小区标识牌需要更新,费用由中标物业服务人出资。
4)南门小区的南北向通道(约10米)、西北门进入小区的出入口通道(约10米)需进行修复,费用由中标物业服务人出资。
5)中标物业服务人在入驻小区1个月内,对24部电梯进行一次问题检测及维保,费用由中标物业服务人出资。
6)小区1号公寓楼供电为专变,变压器和线路损耗由1号楼代收代缴余额补充,如仍有不足的由物业服务人承担,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物业服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业主电卡充值金额。
9.中标物业服务人拟派的物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以下人数:
1)保安:满足小区24小时秩序维护员5人在岗(含1号公寓楼底楼大厅保安24小时值守)、1人调休,年龄55周岁以下,依法缴纳社保;
2)保洁9人,垃圾分类督导员3人,需缴纳意外保险;
3)工程2人:高压电工1人,维修工1人;
4)办公室管理人员2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财务兼客服1人)。
注:以上人员均需合法用工。
10.中标物业服务人专业工作人员(高压电工、维修电工、消控员、项目经理等)需持证上岗。
11.中标物业服务人承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单独委派,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在管期间未经社区(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前)同意不得随意调动。
12.中标物业服务人承诺本项目为公司直接管理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将项目整体转包、发包或让其他个人挂靠管理(电梯、消防设备等需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维保)。
13.中标物业服务人应承担本次业主大会第三方征询费用2.5万元及本次招标代理费用4.5万元(合计7万元)。
14.物业服务合同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内,社区组织业主代表对管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物业服务合同生效至约定期限。如果达不到要求,进入整改期,整改期为1个月,期满后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重新按该选聘方案选聘物业服务人。
注:中标物业服务人不履行以上各项条款的视作自动放弃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社区(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前)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公开招标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已支付使用的各项费用将不再退还。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
各申请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所具备条件的凭证送昆山市萧林西路2190号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三楼)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1.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
2.公开招标方式及入围标准:选聘物业服务人的公开招标工作李箕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实施,招标过程中的费用由第三方公司先行垫付,由中标物业服务人承担。报名单位超过5家的,社区组织业主(代表)对报名的物业服务人在管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参加实地考察的业主(代表)根据实地考察结果进行评分并在小区公示,平均分前5名者入围参加评标。开标时合格的投标人未超过3名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3.投标人必须在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该费用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代收,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人书面确认后退还。投标人未及时支付保证金的,将被拒绝投标。
4.评标委员会由社区从昆山市物业协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7人组成(对每名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分时扣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中间5位平均分)。见证人:社区组织业主代表3人共同作为见证人。评分标准为:商务标45分、技术标40分、答疑分15分。物业服务人成立党支部的可以附加2分
5.中标人的确定采取下列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社区选择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并代表业主大会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社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十、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简历
4.提供符合入围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格式附后),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视作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十一、外地企业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投标材料均需总公司名义。

招标单位:昆山市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李箕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邵科焱      电话:17327067530

招标代理公司苏州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晓文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0150800 15370766496

 



昆山市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

李箕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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