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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第一期 | 我市开展苏州物业新规“云”宣贯

点击量:382   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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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宣传新修订的苏州物业新规,促进物业服务管理与社区综合治理有效融合,有力提升物业行业管理的综合水平,11月4~18日,市住建局、物业协会组织举办《条例》网络直播宣贯会,特邀参与《条例》修订工作的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闾健律师,分三期进行解读宣贯。

第一、二、三期直播时间

11月4日(星期五)13:00

11月11日(星期五)13:00

11月18日(星期五)13:00


  11月4日下午,《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宣贯会第一期正式开启,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各区镇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市物业协会、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企业等相关人员收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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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专家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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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宣贯会上,闾健律师就新老《条例》进行了对比,解读了新规中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等群众较为关心,与原条例相比变动较大的内容,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作了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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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中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启动程序作出详尽规定,并对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员条件、工作职责、经费保障、业委会补选制度,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其禁止行为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条件、人员组成及职责等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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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收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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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宣贯视频可供

各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人员学习回看

感兴趣的市民

也可以宜居昆山或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浏览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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