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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昆山市周市镇天逸华庭项目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量:747   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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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镇天逸华庭项目物业管理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昆山市周市镇天逸华庭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昆山市周市镇天逸华庭小区位于昆山市华庭路18号,建筑类型为:高层住宅14栋已全部开发完成,可收费面积总计为 205311.94平方米。
三、招标单位:昆山市周市镇天逸华庭小区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216日上午9:002022年1222日下午4:00前;
2.地点: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马鞍山东路287号星海花园北苑16-2),联系人:吴瑶 15952660396。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费用:
1.入围物业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马鞍山东路287号星海花园北苑16-2幢),联系人:吴瑶 15952660396;
2.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300元材料费。
六、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管项目列入昆山住建局公布的物业服务质量红榜(从2021年一季度开始至目前);(同时有项目列入昆山住建局公布的物业服务质量黑榜名单的不得参加);
3.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4.管理实绩要求有:在昆山范围内单个在管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
5.企业成立党支部;
6.其他:小区物业经理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物业管理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以上;
7.曾在本项目管理过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关联企业或法人股东等实际控制参股或者控股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要求:
1.服务标准与要求: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02》(以下简称《省标》)综合级执行。
2.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1.12 /月·平方米,代收代缴:0.8元/月·平方米(其中一层0.4元/月·平方米,二层0.6元/月·平方米)。合同期内根据服务品质,按照法规规定的程序,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可以对物业费进行调整。
3.停车费:地面车位:5 元/天/辆,车库车位费:230元/月/辆(其中物业管理费:50元/月/辆),临停车辆收费标准按昆山市住宅小区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停车收费标准如有最新政策文件,按照最新的标准执行。
4.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形式为包干制,自负盈亏
5.小区公共收入分配:地面停车费、临停费用及广告费等公共部位产生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三七分成,70%转入物管会专有账户,归属小区全体业主,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及管理提升等;30%归物业公司,补贴物业公司管理费用。公共收入每个季度结算一次。
6.中标物业公司应按规定时间完成以下事项,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全部承担:
物业公司入驻小区一个月内,应完成以下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
1)集中清洁卫生大整理,将遗留的各个卫生死角(包括地下停车场)、生活毛垃圾(建筑垃圾等)、绿化区垃圾及枯叶全部清理等,同时制定各项工作规范流程,在相关工作区域挂牌公示,确保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卫生环境长效管理。
2)对小区照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及更换灯泡、应急灯等。
3)对小区的健身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并定期检查、维护。
4)加强对小区电瓶车的停放和充电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定小区电瓶车停放规划的方案。
5)对小区缺少的绿化进行补种,保证小区绿地无明显斑秃,绿化补种方案需结合小区情况合理布局,方案经物管会通过后实施。(绿植补种因季节性原因可根据季节时间补种)
(6)对小区消防、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7.物业公司须负责维修、改造监控系统,确保正常使用,并承诺同意根据物管会的要求,对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为高清探头,总点位150个),涉及的费用全部由物业公司承担,产权归属为全体业主。
8.中标物业公司在进驻本小区前须缴纳40万元考核金到物管会专有帐户,出现以下情况的,物管会有权对上述考核金进行扣减。中标物业公司须确保每年一月底前物管会账户上考核金满40万元,考核金低于40万元时,物业公司需在次月一次性补足40万元;物业公司未按时补足的视作放弃该小区的物业管理,物管会可终止合同(物管会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剩余的考核金不予退回。
1)如设施设备等在中标物业公司入场承接查验时表明正常使用或未记录有异常、故障,在中标物业公司撤场时的承接查验中记录为有故障、损坏、非正常使用的,则上述考核金将用于各项设施设备等的维修或赔偿费用,维修或赔偿后费用如有多余则退还物业公司,如费用不足,物业公司应承担并补足费用。
2)物管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物业合同,同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考核协议。合同期内本小区物业管理在昆山各级政府的各项公开检查或评比中,处罚或通报批评,每次扣考核金3000元列入物业管理黑榜的每次扣除考核金1万元。
3)中标物业公司应于每季度后的次月15号之前与物管会进行公共收入结算,并于结算当月25号之前将属于全体业主的款项转入物管会专有账户,物业公司未及时进行结算、转账的每次扣除考核金3000元(因特殊原因经物管会同意的除外)。物业公司虚报公共收入或支出的且无合法证据的,发现一次扣5000元。
以上扣除的考核金纳入公共收入,该部份全部归属业主所有, 按规定在小区内公示。合同期满,物业公司退场时,考核金有剩余的归还物业公司(无息)。
当年度二次列入黑榜或合同期内物业公司二次虚报公共收入或支出的,视作物业公司无能力履职,物业合同自动终止,同时物业公司必须自动放弃并退出本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由物管会按此选聘方案重新选聘新物业。物业公司不得以为本项目已投入或使用的费用、设施设备等维护或其它各项支出、损失等向物管会或业主收取费用,全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物管会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须作任何赔偿。
9.物业公司应负责小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零星维护、维修,涉及重大维修或改造等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物业公司报物管会协商解决。物业公司进行的维修、改造等项目完成后,均应要物管会代表现场踏勘后,以签字盖章作为完成确认。
10.物业公司派遣的秩序维护人员(包括门卫、警卫、巡逻人员等)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合法用工。
11.物业专业工作人员(维修电工、项目经理、消控室人员等)需持证上岗。
12.物业公司需承诺本项目由公司直接管理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将项目整体转包或整体发包或让其他公司挂靠管理,答疑环节答辩人员需为后期小区项目负责人。
13.物业公司应承担前期征询费用和招标代理费用
14.物业服务合同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内,物管会邀请监事会、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人员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物业服务合同生效至约定期限。如果达不到要求,进入整改期,整改期为二个月,期满后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重新招聘。
15.如合同到期或其它原因导致中标物业公司不再服务天逸华庭小区时,物业公司服务期间所有改造项目、设施的产权都归属于天逸华庭小区全体业主,同时中标物业公司不得以为本项目已投入或使用的费用、设施设备等维护或其它各项支出、损失等向物管会或业主收取费用,全部由中标物业公司自行承担。物管会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无须作任何赔偿。
八、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
1.各申请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所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至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日期截止后递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再接收,视作自动放弃。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3.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组织工作:委托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招标过程中的费用由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或最终物业承接企业承担。
4.物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主动报名参加。入围说明:报名单位超过5家的,按获得昆山住建局公布的物业服务质量红榜的项目数(一个项目多次获得红榜按一个计算)从多到少排序取前5名,红榜期限为2021年至今,出现并列按单个红榜项目面积大的优先;报名不超过5家,则符合报名要求的物业公司全部入围。开标时合格的投标人未超过3名的,物管会应依法重新招标。报名时合格的投标人低于3家的或因主动弃标导致开标时不足3名的,招标主体可以协议招标形式确定中标人。
5.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物管会从市住建局和物业协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5人组成。监督人由区镇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及物管会成员代表共同组成。评分标准为:商务标45分、技术标40分、答疑分15分。物管会对入围单位的在管项目进行考察,可以给考察优秀的投标人加2分附加分。(该2分附加分在物管会实施考察后,在开标正式评分前以密封形式提交到评标小组,并在评标得分出来后开启)
6.中标人的确定采取下列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物管会选择排序最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代表业主大会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管会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简历;
4.提供符合入围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格式附后),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视作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十、外地企业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投标资料均需总公司名义。
招标单位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天逸华庭小区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林国峰 联系电话:0512-55273285
标代理公司: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吴瑶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5952660396 


昆山市周市镇天逸华庭小区

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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