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KS17-4 发布日期:2017-12-23 报名截止日:2018-1-4
一、招标项目名称:阳光苑
二、招标项目概况:昆山阳光苑位于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溪路30弄至花溪路100号,占地面积2135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422.26平方米。由4幢住宅楼及3幢沿街商业组成,2006年10月交付使用,已全部开发完成。容积率1.33,绿化率35.7%。
三、招标单位:花桥经济开发区阳光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四、招标范围:“阳光苑”物业管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1月4日;
地点:苏州市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萧林西路2190号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二楼)
六、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昆山市住建局物业科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
2.近一年内信用信息中无不良业绩信息记录;2016年昆山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考评中被评为乙级(含乙级)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
3.管理实绩要求有:具有管理同等规模(商住小区)计5万平方米以上;
4.其他:拟任小区经理必须具备(壹年)以上管理商住小区经验,(高中)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职称,具有(住宅、商业经验,有物业管理专业证书)更佳。
5.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元),账号:(苏州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02023409000022965 开户行:工行正仪支行)投标完成后,如未中标则按规定无息退回;如中标且与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服务费的余额退回给中标企业。
七、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
1.各申请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所具备条件的凭证送昆山市萧林西路2190号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二楼)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如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超出5名时,以2016年度在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信用分高者入围。
所有合格的报名单位法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于2018年1月5日10时整到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二楼办公室,确定5名投标人,并发放招标文件,并收300元招标文件材料费。
3.如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和投标抽签的,应书面(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告知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
八、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4.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简历;
5.提供企业本年度物业管理项目投标情况。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视作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6.在有效期内的合同备案证明。
7.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提供的诚信证明。诚信证明网址:http://www.ks.gov.cn/xwnr?id=245497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格式参照下页),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视作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九、投标单位附加分值
1.招标单位可给考察优秀的投标人加2分附加分;
十、外地企业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投标资料均需总公司名义。
十一、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十二、招标文件向苏州市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一份三百元,发放招标文件时统一交纳。
招标单位地址: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阳光苑小区业委会办公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18651100116
招标代理公司:苏州市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蔡晗嫣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7150708 13295173073
花桥经济开发区阳光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17年12月23日
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阳光苑
物
业
投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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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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